近日,哈药总厂质量管理部微生物实验室获得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 " 哈卫实验室备字 [ 2023 ] 343 号 " 备案登记号,这标志着哈药总厂微生物实验室检测活动符合生物安全相关要求,能够为企业生产活动提供生物安全监督检查方面的保障。
哈药总厂质量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等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参照 BSL-1 级(生物安全防护 1 级)、BSL-2 级(生物安全防护 2 级)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进行仪器设备备案、生物安全标志张贴等工作,设施、设备管理完全符合备案标准。
为通过此次备案检验工作,质量管理人员在硬件设施完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对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检查活动进行相关评估,制订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标准管理程序、微生物室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及有关操作标准与规程。
近年来,每年药总都从病原微生物基础知识、防护设备原理及操作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措施等方面,对实验室在岗员工进行生物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生物安全意识。
哈药总厂将以此次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成功为契机,认真履行各项职能,继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让企业产品质量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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